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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秋季安全大检查及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朝农化工 日期:2011/9/21 8:18:07 人气:
 

 

 

宁安〔2011〕 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狠抓秋季及国庆节期间全市安全稳定,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当前及后几个月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宣城市安委会文件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秋季安全大检查及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21日—25日(企业和单位开展自查);

9月25日—27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开展检查);

9月27日—29日(市安委会专项检查组检查);

9月29日—30日(市安委会督查)。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所有地区、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旅游景点、城市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水利、校园周边环境及校舍、校车整治、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1、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违法非法生产经营打击治理等重点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和企业对《转发宣城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加强秋季安全大检查及“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

2、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非煤矿山:矿山及尾矿库生产、建设的合法手续,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及各项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安全标准化创建情况,露天矿山现场的台阶、爆破、排土场等安全设施情况,地下矿山现场的各大生产系统建设、安全出口、采空区治理和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尾矿库现场的坝体位移、尾砂筑矿、干滩长度、排洪设施等安全设施情况。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单位、加油站、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静电、防爆炸、防泄漏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强化治理“三超一改”和反“三违”工作,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建筑施工:深入排查各项工程建设中防坍塌、防高坠、防机械事故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对深坑、高大模板、塔吊、施工升降机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登记和动态监控,严厉查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开工、无资质和超资质范围及等级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建设项目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

道路交通:严肃查处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抓好客运车辆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监管,杜绝校车事故发生。

旅游景区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游览车辆、船只、索道、游乐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电器设备及线路等设备和环节的安全状况。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城市燃气:加强燃气经营场所的现场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情况,储存场所的应急演练情况。

4、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事故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5、各地各部门落实国庆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情况;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爆炸物品、易制爆易制毒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三、检查方式

分级检查:1、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3、市安办组织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检查;4、市安委会牵头,市政府督查组进行督查。

四、专项检查活动组织分工

1、旅游局牵头,对全市的旅游景区、游乐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节日期间旅游景区的安全。

2、公安局牵头,对全市宾馆饭店、歌厅、网吧、商场、市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大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3、交通局牵头,对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进行大检查,杜绝节日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4、建委牵头,对全市建筑行业和城市燃气经营开展大检查,确保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经营市场的安全稳定。

5、安监局牵头,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进行检查。

6、质监局牵头,对全市特种设备开展大检查。

7、商务局牵头,对全市加油站点开展大检查。

8、经信委牵头,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及部分重点非高危行业企业进行检查,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和工业企业生产的安全稳定。

9、教体局牵头,对全市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及校舍、校车安全进行检查,确保学校及学生上学期间乘车安全。

10、卫生局牵头,对全市药品和易制麻醉药品毒品进行检查。 各牵头单位在9月30日前负责将检查情况(详见附件二)汇总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近期市政府及市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高度重视秋季及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清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秋季事故易发这一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管等安全生产工作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和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追究责任。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狠抓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市政府督查组将于9月29日—30日对各地、各部门节日期间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详见附件一)

2、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各地各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努力提高公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道路交通、火灾、食物中毒、重大集会人员拥挤等易发事故的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新闻媒体要加强安全知识宣传。适时报道安全生产典型事例和播发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特别是要大力开展旅游安全知识等内容的宣传报道,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值守,健全机制,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要建立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是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二是建立国庆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好演练,落实有效的应急措施。要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完好充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有效组织施救。三是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对国庆节期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对迟报、漏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由此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节日期间,实行事故零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有关部门在每天17时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4025539)报告当日安全情况,并于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名单

第一组

带队领导:刘发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组  长:  程三九(安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办主任)

成 员:  罗华斌(市安监局)

彭  群 (市公安局)

韩永翔 (市住建委)

项  林 (市文广新局)

王小平 (市公安消防大队)

对全市建筑施工、燃气经营市场、宾馆、网吧、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检查进行督查。

第二组

带队领导:陈明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组  长:  汪金泉 (市安委会副主任、宣城市公安局副局长、宁国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  裴本强 (市安监局)

谢春宁 (市交通运输局)

胡曙光 (市经信委)

对全市非煤矿山、道路水上交通、民用爆炸物品等专项检查进行督查。

第三组

带队领导:徐德惠(市政协副主席)

组  长:  江泽洪(市安委会副主任、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  许  靖(市安监局)

熊力生(市旅游局)

赵继华(市质监局)

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景区、特种设备等专项检查进行督查。

 

附件二: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汇总表

                                          第  组

被检查单位(场所)

 

(处)

现场纠正

制止违章

(次)

发现

事故

隐患

一般

隐患

 (处)

现场

整改

(处)

较大以上隐患

 (处)

限期

整改

(处)

主要存在问题

处理意见

带队

领导签名

检查组

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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