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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制度
来源:湖南省农药工业协会 作者:汪建沃 日期:2011/5/24 9:38:00 人气:
 

    近段时间,全国不少地方出台或拟出台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制度,此举受到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普遍质疑与强烈反对。笔者认为,实行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制度确实存在不少疑问:
    一是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新疆自治区、四川省等地都出台并实施过类似政策,其结果是收效甚微,后来相继取消;
    二是实行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制度有违《农药管理条例》和市场经济的原则,“三证齐全”的农药产品可以在市场自由畅通;
    三是以往实行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制度的一些地方,借“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为由,收取一定数额的“备案费”,实为“保护费”,出现“以收代管”、“以收代罚”的乱象;
    四是实行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制度并收取一定数额的“备案费”,上行下效,省一级收、市一级收、县一级收,增加了企业不合理负担;
    五是有些企业借交了“保护费”为由,玩“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游戏,变向“掺杂使假”,反而使农药市场监督检查适得其反; 
    六是实行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制度不利于秉公执法、公开执法、透明执法,容易“人为操纵”、“暗箱操作”,从而助长腐败。
    要“清洁”农药市场,笔者应从以下方面加强工作:
    一是加强农药市场的整顿力度,不断规范“农资人”的农药市场“经营行为”;
    二是加大农药市场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加重“不法农资人”的“违法成本”; 
    三是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及相应法律、法规规范“农资人”的“守法行为”,从生产、经营的源头杜绝假冒伪劣农药产品进入市场;
    四是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不妨“杀鸡给猴看”;
    五是农药生产和经营的各级主管部门、质检、工商要开展多层次、全方位、长久性合作,将农药市场真正建设成“放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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