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确保车间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内容
2.1、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基本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2.2、必须穿戴劳保用品方能上岗。
2.3、不准穿裙子、拖鞋、短裤进入车间,更不准赤膊作业。
2.4、上班期间不得将火种带入生产区,更不准抽烟。
2.5、车间动火须经安全生产厂长同意,办理动火证,派人监火,
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方能动火,严禁违章动火。
2.6、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并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2.7、有关人员应对消防器材的使用进行实地讲解演习,做到人人
会使用。
2.8、生产过程中不能敲击铁器,避免发生火花,引起安全事故。
2.9、电器线路布局应合理,严禁电线裸露及乱接乱拉。
2.10、车间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实行每日安全巡查,
每月召开2次安全工作会议。车间必须配备兼职的安全管理
员,负责车间及班组安全管理。
2.11、车间员工必须认识到化工生产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易
中毒的特点,预防有毒物质的泄漏,加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12、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员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
未经取证不准作业。